有关出版单位:
你们《关于核定2017年秋季部分中小学教材价格的报告》收悉。
根据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发〔2006〕107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561号)规定,我们于7月19日对部分出版社申报的教材价格32种进行了审核公布。现将本批次增补受理人民出版社等申报的中小学教材价格予以审核公布,请遵照执行。